小规模纳税人全行业自开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等等政策的出台,给大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发票开出来后,要盖什么章?怎么盖?盖错了怎么办?里面可有不少注意事项呢,快一起来看看吧!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要求
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时均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盖章要求
自行开具时: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申请代开时:由税务机关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三、增值税电子发票盖章要求
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发票相同。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盖章要求
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常见问题答疑解惑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么?
不可以,只需要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完整、清晰的章(不可与原印章重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么?
有效,只要发票章完整、清晰即可。
4.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有问题吗?
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5.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6.电子发票没盖专用章,有效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如下图),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即: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没有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
7.如果我收到电子发票,该咋验证呢?
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当您使用OFD阅读器打开该发票时,鼠标移至税务机关监制章处,点击鼠标右键,出现验证、属性选项,选择验证有如下提示(如下图,以四川省为例)。
您可以点击签章属性查看属性详情(如下图)。
出现如上两种任一提示,都可表示该发票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相同的哟~
来源:安徽税务、四川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