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拿来记账的。
企业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当月开始国税、地税的纳税申报工作。
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
营改增后如何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都来看一看 ,今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如何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下图为您讲解↓
问:请问利息支出、所得税前是如何规定? 答: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咨询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咨询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
问:境内企业从境外取得的票据是否可以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境..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税务政策,基本涵盖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现梳理相关政策如下。 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自2013年8月1日起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很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 根据新企..
营业税改增值税企业:七种情形可按简易办法计税你们公司会计记账报税知道吗? “营改增”税务政策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试点以来,已经运行将近3年,但在工作中,笔者发现,一些纳税人还不知道按简易办法计税的项目有哪些,结果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涉税风险。笔者归纳了可以按简易办法计税的项目,供读者参考。 一是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问:我单位一张进项发票认证期很后一天是星期天,星期一到税务局认证时,税务人员说进项税票已过认证期,税票认证节假日不顺延。请问此种说法是否正确?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
2014年10月1日起 全国税务系统采用纳税信用评价指标企业税务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纳税信用 企业税务信用 公司税务缴税信用信息 10月1日起 全国税务系统采用纳税信用评价指标 链接: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解读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下载 全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查询入口 会计网讯..
全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查询入口,税务局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企业纳税信息查询 企业信息查询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全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查询入口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对纳税人一定时期纳税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是税务机关加强税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税务分类管理服务,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引导提高纳税遵从的重要举措。每两年评定一次。 对象与范围 依照税务法律、行政法..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纳税信用 企业税务信用 公司税务缴税信用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10月1日起,全国税务系统将据此指标体系,采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保证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纳..
问:增值税发票7月份已认证,8月份申报时忘记下载进项税,当时未发现这问题,9月份申报时才发现7月份认证数据未申报抵扣,请问可否修改错误的申报表,7月份的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
下月1日起嘉兴社保待遇全面“零现金”支付 继全面推进“上网下乡”,80多项社保经办、受理业务下沉基层后,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在打通服务群众“很后一公里”上开始抓深抓细,逐步扫除“很后一公里”的很后障碍。昨天,记者从该局了解到,通过市民卡绑定银行账户(卡、折),自今年10月1日起,市本级将全面实行社保待遇“零现金”支付服务和社保缴费银行批扣代理服务,这对..
关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启用新表的通知尊敬的纳税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28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表,请按填报说明正确填写申报。申报系统预计在本月中下旬进行升级。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
初次发票领购流程企业发票开票流程详细操作流程,第一次买发票,第一次开发票,地税开票软件,地税发票开票软件下载等 第一步:纳税人根据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申请领购相应的发票。(一)所需资料1、《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2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公章及发票专用章(二)办理地点所在地辖区地税办税大厅(三)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符..
一、如何下载很新的《浙江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答:用户通过互联网登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 http://www.zjds-etax.cn,选择“网上办税”的“纳税申报”,进入“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龙版”,选择“各类下载”中的“其它下载”,找到“浙江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下载很新程序。 二、如何进行系统安装?答:双击“浙江地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exe”,进入开始安装界面。点击“下一步..
增值税发票2014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增加增值税发票防伪和税控设备,海盐县国税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满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公告,自今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提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运专票的防伪技术水平。此外还将全面推行金税盘、报税盘,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 新版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的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因而,如果企业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将土地使用权在房屋原价中核算,则在计算缴纳房产税时不需将土地使用权计入房产原..
房屋出租缴纳税款分以下四种情况。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
需要以下资料: 1.《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一式一份。2.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3.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对个人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怎样识别真假普通发票?通过什么途径辨别发票真伪?
手写版普通发票防伪标志: 1.发票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2.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反应。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以及各地的防伪措施,详见监制地税务机关公告。查询普通发票的途径:1.可以通过因特网登陆税务网站,访问普通发票查询栏目,根据网站的提示输入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9〕12号)规定:对2009年1月20日~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本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务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根据新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且很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时暂按《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填报说明的有关规定进行填报,待年终汇算清缴时再予以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非金融企业坏账准备金不予计提,坏账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规定如下: 一、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咨询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咨询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提示: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前计算职工福利经费的时候,应按实际发生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在计算捐赠扣除金额时,应是在会计利润12%的范围内扣除,超过l2%未能扣除的部分,也不能向以后年度结转。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某些怀有不良企图的人冒充国家税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购车后缴纳车购税的纳税人发布可以“退税”的信息,有纳税人信以为真,造成损失。媒体、税务和公安部门都曾以各种方式予以揭露,所谓“退税”纯属骗局。 关于车购税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5号),车购税的退税大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等内容、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挂失、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提供或者接受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故该外国企业给境内企业提供咨询劳务,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因而应在境内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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